攀枝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9-02-01     来源:攀枝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造价站职能简介。负责全国统一定额、国家规范、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在本市的贯彻执行;负责收集、整理并上报发布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人工成本价格信息及造价指数;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竣工结算确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定额解释及造价纠纷调解,工程造价执业人员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市造价站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造价咨询合同备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确认;负责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办理退还安全文明措施费;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的担保合同托管;负责施工企业规费证年检及办证;测算和发布建设工程造价指数、人工费调整系数;搜集和发布本市材料价格信息;编制印发《攀枝花工程造价信息》月刊;完成造价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资格管理;组织2019年建设工程造价执业人员考试、办理造价人员证、章。

  二、单位构成

  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造价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9年收支总预算311.25万元,包括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造价站2019年收入预算31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2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造价站2019年支出预算31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294.95占94.76%;项目支出16.30万元,占5.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造价站2019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311.2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1.2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万311.25元,其中:人员支出244.0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4万元,专项支出16.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造价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1.2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9.24万元,主要是退休2人调出1人,减少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63.98万元,占84.81% ; 住房保障支出20.53万元,占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4万元,占8.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万元,263.98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费用。

  2. 住房保障支出20.53万元是发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4万元是交在职工机关养老保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造价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4.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退休人员奖金。

  公用经费33.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造价站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67%,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造价站业务工作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造价站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造价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1.2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9.24万元,主要是退休2人调出1人,减少人员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市造价站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造价站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_[801008]攀枝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xls

                  [801008]攀枝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zip

                  801008攀枝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说明.doc